众所周知,广告宣传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卖货,卖货才是硬道理!相对其他广告形式而言,电视广告企业投入的费用更大,承受的资金压力也更大,所以承载的销售期望也必然更多。在当前的国情下,企业真正渴望的就是片子一上就能快速下货。
近几年策划和制作经验中,小编总结出五大“卖货广告片的基本原则”,现先将整理如下,谨供客户和业界同仁参考、指正。
创意决定形式
对于在消费者眼前一闪而过的电视广告说,没有新奇的创意,是没有办法引起消费者注意的,更不要说购买欲望了。于是时下,“新、奇、特”就成了广告界衡量广告优劣的标准。但我们要说:引人注意只是广告的手段,买货才是最终目的。记住了广告记不住产品,一切都是白费。
影视广告创意包括广告诉求和广告表现两大部分内容。广告诉求就是要通过这个广告向消费者传达什么样的信息,达到什么样的目的。广告表现,就是将广告诉求有效地表达出来。广告创意和产品诉求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,必须结合为一体,广告才能达到买货的目的。
小编认为:营销策略决定广告诉求;广告创意决定表现形式。卖货的影视广告一定是通过新、奇、特的表现形式将广告诉求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的广告。
导演把握细节
一个优秀的广告片是用画面来说话的,而事实上大部分创意,都是文字作品,看似有东西,其实拍成影视什么内容也没有。这时导演的二次创作就显得尤为重要,广告创意的内容,是在导演这里进行视觉化的。
导演的再创作,永远是为提升原创意表现点而工作的。把文字性的东西变成画面性的东西,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细节的把握。导演在决定片子风格的同时,更要在细节上下功夫。事实证明,在广告汪洋中,能给受众留下印象的,往往是众多广告片里某几个“耀眼”的细节。
灵动传媒导演善于使用身边生活中形象可见的画面来传达产品信息,以深刻细节凸现产品;让受众日后在消费时,通过这个细节,能把你的产品诉求信息,大致不缺的从记忆里“搜”出来,进而影响其购买行为。
拍摄注重真实
电视广告内容的要求,决定了拍摄的方式,应该在演播室拍摄还是在现场拍摄。但是不论哪种拍摄方式,都必须重视真实,不能脱离现实生活。然而时下大多的广告片,画面片面追求美感,并且美得每个广告都大同小异,就是记不住卖的是什么东西。原因只有一个:虚假作态不足为信。不能让消费信服的场景、人物,就不会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,引不起消费者的共鸣的,就难以引起销售。
孔明团队的观点,拍摄注重真实,产品决定画面。
整个片子在拍摄的过程中,场景,人物就不必过于完美,尽量符合生活的实际。画面的精美度怎依据产品的不同特点来决定,该精美时精美,该简朴时简朴,力求广告更真实。广告因为更真实,所以更有人性;因为更人性,所以更为成功。
剪辑成就经典
在影视广告片成功的背后,剪辑只扮演了部分重要角色,但工作却是极其重要的,常常决定一部片子的命运。影视广告就是在剪辑台上完成的。
决定影视广告成败与否的关键——创意,最终就是通过出色的剪辑手法来实现它的。剪辑和创意是互补的。剪辑师对原素材的选用、对镜头的合理运用、剪辑、合成等各种效果处理上无不处处体现着这一点。
后期编辑通过对于影视的镜头、语言、镜头组接、镜头张力、节奏等良好的把握,将创意思路在片中完美地表现出来,使产品诉求有机的融入到画面情境中,并在影调、风格、节奏上使作品或行云流水通畅自如,或震聋发聩、落地有声,或静动结合,引人注意,达到或甚至超过预期的效果。
配音锦上添花
现实中,人们看广告只不过是轻轻一瞥,很少有人会认真地关注广告,单凭画面一闪,是很难让人了解、记住产品的。此时声音就显得尤为重要了,因为在人们视觉放松的同时,听觉系统却在照常工作。一部成功的广告片,能引人注意的声音也是必不可少的。